助力创文!梅州这些车占用“生命通道”,曝光没商量
掌上梅州讯 连日来,生命通道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“生命通道”集中治理行动,助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创文车占AG超玩会入口为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梅州现对全市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用曝违规停放行为进行曝光。
1、梅县区锦发君城商场门口
违法日期:2020 年 7 月 29 日
违法情况:摩托车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
2、商量大埔县人民东路 20 号怡景雅苑
违法日期:2020 年 7 月 22 日
车号:粤 L99U67、生命通道粤 R22355
违法情况:占用消防车通道
3、助力AG超玩会入口丰顺县市政大道 619 号-鸿福豪庭
违法日期:2020 年 7 月 22 日
车号:粤 M4B044
违法情况:占用消防车通道
4、创文车占丰顺县汤坑镇环城路 1 号-皇轩江山
违法日期:2020年7月29日
车号:粤 M55M65
违法情况:占用消防车通道
5、梅州蕉岭县碧水东街85号佳怡豪庭
违法日期:2020年7月29日
车号:粤 M71M39
违法情况:占用消防车通道
6、用曝蕉岭县新世纪二期小区
违法日期:2020 年 7 月 29 日
车号:粤 M9A197\粤 MBBM366
违法情况:占用消防车通道
7、光没五华县水寨大道 233 号水寨镇金泰华府
违法日期:2020 年 7 月 28 日
车号:粤 M2B305\粤 MFE487
违法情况:占用消防车通道
下一步,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一手抓集中治理、生命通道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,大力整治堵塞、占有消防车通道问题,进一步形成消防车通道管理齐抓共管格局。
消防部门提示
消防通道是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生命通道,要时刻保持畅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如有违反本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: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;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本报记者:丘佳溢
通讯员:梅消宣
图片:通讯员提供
编辑:罗欢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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